2023年9月22日 星期五

112年度「臺北市101環教路 線關渡水岸.北投磺港後經典走讀教師知能研習」

說明: 

一、依據112年度臺北市101 環教路線徵件活動實施計畫辦理。

 二、為提升教師運用在地資源之校外環境教育教學成效,建立 本市學校環境教育資料庫及統整本市環境教育課程模組, 使各級學校教師能持續精進環境教育推動品質,爰規畫旨 揭活動。 

三、旨揭實施計畫請詳閱附件,其內容簡要說明如下: (一)辦理時間:112年10月30日(星期一)上午9時至下午16時 20分(上午9時至9時10分辦理報到)。 (二)參加對象:本市公私立各級學校教師,至多錄取30人。 (三)活動場域:關渡水岸及新北投車站一帶。(四)活動流程:詳見附件。 (五)報名方式:即日起自112年10月20日(五)止,有興趣參加 研習之教師請登入臺北市教師研習網(http://insc.tp. edu.tw)報名,並經學校薦派完成。 (六)研習時數:全程參與者核予6小時教師研習時數及環教研 習時數(環教展延時數)。 (七)注意事項:旨案研習活動以戶外走讀踏查方式進行,請 評估自身體能狀況再報名參與;錄取研習教師需自備捷 運車資(本案不承租遊覽車),並攜帶飲用水、環保杯 具、環保餐具、雨具、個人藥品及防曬用品等物品參加 研習。 

四、旨案為本市環境教育政策重要活動之一,惠請各校本著權 責核予參與教師公假登記,課務派代。 

五、倘對旨揭活動尚有相關疑義,請洽本中心 研究發展組林組長。電話:(02)2937-7717分機16。

2023年9月20日 星期三

112學年度「校園樹木氣候行動暨碳匯調查」種子教師 研習計畫

 

說明:

 一、依據臺北市112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 品質整體推動計畫、臺北市國民教育輔導團國小環境教育 輔導小組112學年度輔導工作計畫辦理。

 二、承辦單位:臺北市國民教育輔導團國小環境教育輔導小 組、臺北市北投區關渡國民小學。 三、協辦單位:臺灣大學森林環境暨資源學系、臺北市文山區 武功國民小學。

 四、研習名稱:臺北市112學年度「校園樹木氣候行動暨碳匯調 查」種子教師研習(計畫如附件)。

 五、研習時間:112年10月19日(四)09:00~16:30、112年10月26日(四)09:00~12:00。 六、研習對象:全市國小教師以及環境教育輔導小組成員。 七、研習地點:臺北市文山區武功國民小學(臺北市文山區興 隆路一段68號)。

 

臺北市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計畫

「第三屆海洋詩創作」擴大徵選活動簡章

壹、緣起

為響應 6 8 日「世界海洋日」,教育部自 104 年起將「世界海洋日」當週定為「海洋教育週」,鼓勵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及各級學校於此週強化海洋教育相關課程或活動,以擴大學校師生參與海洋教育,並喚起民眾海洋意識及落實海洋守護行動。

(112)年度辦理「第三屆海洋詩創作」徵選活動,以「永續海洋」為主軸,範疇包括十二年國教課綱海洋教育議題之學習主題「海洋資源與永續」實質內涵,以及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 14「水下生命」之內涵,包括認識海洋生物與非生物資源、海洋資源與經濟價值、反思人與海洋及海洋生物之間的關係、了解國內及全球海洋廢棄物的現況等內涵。

透過辦理海洋詩創作徵選活動,鼓勵各級學校將永續海洋內涵與文藝創作結合,強化永續海洋知能之應用及與生活之連結,提升師生海洋素養;並進一步結合各直轄市、縣(市)戶外教育及海洋教育中心、海洋教育社教機構、民間海洋教育推動組織等,共同將永續海洋主題納入本年度推動計畫,深化永續海洋之內涵,讓海洋與生活的連結更加密切。

貳、辦理單位

一、   主辦單位:臺灣海洋教育中心

二、   協辦單位:臺北市政府教育局

三、   承辦單位:臺北市海洋教育資源中心(關渡國小)

參、活動內容

一、徵選組別與參賽方式

分為國小組、國中組,參賽方式敘述如下: 以校為單位辦理送件,參賽之學校需依下列程序辦理(如下流程圖所示):

1.      參加資格:國小組為就讀國小一至六年級學生、國中組為就讀國中七至九年級學生(以作品繳交時年級為主)。

2.      各校透過校內評選,選出最優的1件作品後,請各校承辦人在1121031日前將作品及相關附件利用聯絡箱交換至臺北市海洋教育資源中心(關渡國小099),或郵寄到關渡國小(臺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4581),送出前請確認格式是否正確,附件是否已填妥,以利徵件活動順利進行。

3.      邀請各校辦理海洋教育融入教學並設計永續海洋相關主題體驗課程,參賽之海洋詩創作應為教師指導學生完成之創作作品,教師可帶領參賽者實際從事永續海洋相關體驗活動,啟發學生表達自身對海洋的感受,激發其觀察力、想像力及創造力,藉此獲得創作靈感。

4.      本中心會將繳交的作品依國小組、國中組分類,並於11月初進行初選,選出特優、優等及佳作各5名,其中特優之作品則將代表臺北市送件至全國進行全國性比賽。

5.      每人僅限投稿 1 件作品,1 件作品僅限一名作者,不得重複報名(重複送件者,取消報名資格)。

6.      詳細報名流程請參考下圖:

           臺北市國中小參加「第三屆海洋詩創作」徵選流程圖

 

二、   作品規格

(一) 作品類型:新詩。

(二) 作品題目

1.        題目自訂,創作內容以「永續海洋」內涵為範圍。

2.        永續海洋之範疇包括認識海洋生物與非生物資源、海洋資源與經濟價值、反思人與海洋及海洋生物之間的關係、了解國內及全球海洋廢棄物的現況等內涵(可參考附件1《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議題融入手冊》之海洋教育議題中學習主題「海洋資源與永續」及《永續發展目標(SDGs)教育手冊-臺灣指南》之目標 14「水下生命」)

(三) 作品行數(附件4)

1.        國小組:20 行以內。

2.        國中組:25 行以內。

(四) 作品創作理念及提供照片(附件4):因本活動鼓勵海洋教育體驗教學,以促進學生親海、愛海、知海,故參賽者須說明自身創作所經歷之海洋體驗,以及提供參賽者海洋體驗活動照片及個人生活照各 1 張。

三、   參賽作品收件截止日期、須繳交文件及投寄規定

1. 參賽作品收件截止日期

(1)    國小組、國中組以校為單位辦理送件,寄送至臺北市海洋教育資源中心(關渡國小),截止日期為 112 10 31日(星期二)

(2)    截止日期以聯絡箱送出時間郵戳為憑,逾期恕不受理,親送者亦同。

2. 須繳交文件:每件參賽作品均須檢送以下三種文件各 1 份,且電子檔須先行郵寄至臺北市海洋教育資源中心信箱(sea@apps.kdps.tp.edu.tw),並遞送紙本

(1)   報名表:國小組、國中組填寫附件2       

(2)   作品內容及創作理念說明:填寫附件3 。海洋詩創作格式為直式橫書以 word 程式繕打,題目以「標楷體 14 號」標示,內容字體以「標楷體 12 號」為準,靠左排列,由左至右、由上至下書寫;另須敍寫自身創作所經歷之海洋體驗(國小組、國中組 300 字至 500 字),以及提供參賽者海洋體驗活動照片及個人生活照( 2 吋個人照) 1 張。

(3)   著作使用權授權同意書:填寫附件4,請親筆簽章後投遞正本。

3.     投遞規定:參賽作品紙本一式 1 (包括上述報名表、作品內容及創作理念

說明、著作使用權授權同意書 3 種文件),於截稿日前填妥寄件封面附件5)後黏貼於信封上寄出,或以聯絡箱方式將整份作品及附件送至臺北市海洋教育資源中心(關渡國小099),收件人為海洋教師 盧主峰老師。

4.     參賽者請於報名表確實詳載個人資料及作品相關說明;所有文件請自行留存底稿,恕不退件。

四、   評審與獎勵

1.      由承辦單位依國小組、國中組(此二組初選業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),聘請專家學者組成海洋詩評審委員會初選後,送主辦單位(臺灣海洋教育中心)進行複審,複選通過者始進入決審。

2.      國小組、國中組初選之獎項及內容如下:

(1)      特優:每組各5名,誠品禮券1,000元、海資中心禮包1份及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獎狀乙張,並代表臺北市至全國徵選活動競賽。

(2)      優等:每組各5名,誠品禮券600元、海資中心禮包1份及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獎狀乙張。

(3)      佳作:每組各5名,海資中心禮包1份及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獎狀1張。

3.      國小組、國中組通過決審之獎項及內容如下:

(1)      特優:每組各 3 名,新臺幣 6,000 元之現金或等值商品禮券及教育部獎狀1張。

(2)      優等:每組各 5 名,新臺幣 4,000 元之現金或等值商品禮券及教育部獎狀1張。

(3)      佳作:每組各 10 名,新臺幣 2,000 元之現金或等值商品禮券及教育部獎狀1張。

5.      各組作品如未達所列獎項水準,得由評審委員會決定從缺或不足額錄取,或在各組既定總預算下適度調整各獎項名額。

6.      針對國小組、國中組通過初選作品之指導教師,將頒發感謝狀及函請臺北市政府教育局(處)酌予敘獎。

7.      通過初選作品名單預計於11211月中公布於臺北市戶外與海洋教育中心網站(https://tpomec.tp.edu.tw/)「最新消息/公告」。通過決審得獎作品名單預計於 113 3 月底前公布於臺灣海洋教育中心網站之「最新消息」,表揚活動預計於 113 6 月擇期辦理。

五、   著作使用權事宜

1.      參賽作品於送件同時,應由參賽者(及法定代理人)依著作權法規定簽署「著作使用權授權同意書」,得獎作品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於非營利目的下,不限時間、方式、次數及地域利用(包括公開傳輸),其著作人格權並受著作權法保護。

2.      參賽者須為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人,參賽作品如有使用他人之著作或違反著作權法令之情事,一切法律責任皆由參賽者自行承擔,與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無涉。

六、   注意事項

1.      作品須以中文創作,且不接受翻譯作品,每人限參選一組 1 件。

2.      各組別送件單位與件數規範

國小組、國中組:校內初選後,以校為單位以聯絡箱交換至臺北市海洋教育資源中心(關渡國小099),或郵寄至臺北市北投區關渡國小(臺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4581),每校至多1件,不得以個人名義報名,超額送件者將全數退回;若未能於期限內傳遞至海資中心,也將一併取消資格請報名學校多加留意寄件地址及寄件數量。

3. 違反下列規定者,將不列入評選,承辦單位亦不另行通知

(1)      國小組、國中組(含各公立及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)不接受個人自行報名。

(2)      國小組、國中組須經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初選後,由臺北市海洋教育資源中心業務承辦人統一辦理送件。

(3)      作品行數不合規定。

(4)      創作內容請勿書寫或印有作者姓名及任何記號。

(5)      作品主題不符、違反善良社會風俗、暴力或網路報名資料填寫不完整、檔案格式不完整,以致無法開啟或使用,將不列入評選,承辦單位不另行通知。

4.      得獎作品如發現有抄襲、已公開發表(包含發表於報刊、網路、部落格及社群網站等任何媒體)或發生著作權授權書簽署內容不實之情事,抄襲或者侵害他人著作權之作品等違反著作權者,除取消得獎資格、追回該作品之獎項及獎金;如有致主(承)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受有損害者,參賽者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;因填寫資料錯誤而無法通知相關訊息時,承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。

5.      得獎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,並授權主(承)辦單位於該作品之著作權存續期間,擁有在任何地方、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(含重製或出版)利用之權利。著作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張撤銷此項授權,且主(承)辦單位不需因此支付任何費用。

6.      各項注意事項載明於本簡章中,參賽者於參賽之同時,即視為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。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,主(承)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,並對於任何破壞徵選比賽之行為,主(承)辦單位保留相關權利。

7.      如有任何因電腦、網路、電話、技術或不可歸責於承辦單位之事由,而使參賽者或得獎者所寄出之資料有遲延、遺失、錯誤、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,承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,參賽者或得獎者亦不得因此異議。

8.      主(承)辦單位保留修改、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;如有未盡事宜,得修正與補充之,並公布於臺灣海洋教育中心網站。